房地合一實施日期:105/1/1日
賣房成本認列方式
售出價格-買進成本-售出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售屋獲利×利率=應繳稅金
可折抵的費用:買入仲介費、不可移動式的裝修成本發票、買屋契稅代書規費等、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
節稅要點:
1. 仲介費有分成買方服務費與賣方服務費,買方服務費算是取得成本,賣方服務費算是費用,請把這兩項分開,因為成本能夠扣的就是買方,當初代書費,與契稅及一些印花稅。
費用部分,如果你沒有花錢裝潢,或是裝潢當初沒有開發票,政府可以認定5%(以賣掉的金額計算),不用提供單據,實際上是對民眾有利的。
EX.賣出房子,成交1000 賣方要出40萬,買方20萬仲介費,(實價登錄應為1040萬)。
買方:請仲介協調買方實價登錄成交價1000,服務費賣方0%,買方6%,發票都開給買方,但實際上,是照買賣雙方比例支出。
賣方:成本降了40萬;對買方而以,除了向銀行可貸金額少40萬×80%=32萬 or 自備款需多準備40萬×20%=8萬元,其於不影響。
2. 裝潢即使你有發票,因為有人會買發票逃稅,所以國稅局會依個案認定,所以要有金流的記錄,但有些是一定不認定的比如冷氣機,系統櫃,還有可以移動的家具。
EX.室內裝潢,請開發票,雖然會多5%的營業稅,但未來你會賺回來的。
PS.買發票,記的要做金流記錄
3. 舊制財產交易損失不可以用新制折抵,故你之前如果賠錢且是新制又在三年內, 您就可以把之前的損失與這次所得互抵。
4. 若您是兩年內持有避稅方向會是以申報移轉土地現值比公告現值高去做調整,因為土增稅稅率20%,故比45%及35%划算。
5.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需符合自住):若您有打算賣掉這間後,兩年內再買新房子,且成交價(注意是成交價,不是公告現值)高於賣價,都可以全額退稅,若低於也可以比例退稅,但您新買的房子在五年內 不得轉手與變更使用。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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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持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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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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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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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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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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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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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年,未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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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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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2年,未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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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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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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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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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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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
超過400萬元部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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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的高價:
如果要讓房價變高,就故意把車位變便宜,如果要讓行情變低,就讓車位變貴。想給買方看,就說這是機械車位,把車位弄便宜,單價就變高了
不良仲介通常會跟買賣方協調,跟賣方說買方資金不夠,用含裝潢的價格把行情作高,事後再開立銷售折讓單減價。
Reference: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25708500.A.9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