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7

Published 12月 17, 2008 by with 0 comment

失業險不能真保失業無風險

<今週刊 2008年12月16日>只保有錢還債 不保沒錢吃飯? 文/江羚瑜前言民眾若有車貸、房貸需求而加保失業險,一旦面臨資譴,失業險以清償銀行債務為優先,目前未開放個人投保;對沒有貸款需求者而言,失業險無法發揮功能,在保費高、又僅以勞工為保障,投保失業險真的划算嗎?全球性的大型企業紛紛傳出利空消息,就連花旗集團、AIG、雷曼兄弟等富可敵國的金融業者,也出現經營危機。裁員風暴伴隨而來,廣大的上班族繼投資失利後,也陷入擔心飯碗不保的雙重危機。當資遣聲浪席捲而來,部分產險業者所提供的失業險商品,近來成為保險市場詢問度快速升高的熱門商品之一。所謂失業險,簡單解釋,是指民眾若有房貸、車貸、信貸等每月固定償債支出,為了避免失業期間產生貸款無法繳納的窘境,可在申購貸款時加保失業險,其保額計算多以每月須負擔的貸款金額或薪資為參考依據。一旦不幸失業,理賠金會先清償貸款,減少被銀行催繳或面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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