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2008.03.11 意外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色,已成為國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投保100萬元,一年的保費只要1,000多元,算是保險單中最便宜的一種。 不過,意外險雖然是最普遍的險種,理賠爭議卻很多,撇除像「金手指」、「金手掌」等故意剁掉自己的手指、手掌以詐領保險金的道德問題,很多保戶並非蓄意詐欺,但保了意外險後卻又得不到理賠、或拿不到原本預期的理賠金額,就可能就是自己對意外險的認知有問題。 保戶購買意外險,要對意外險有正確的認知,包括意外險的保障範圍、保障期間、除外責任和職業等級變更等,都和意外險可否理賠有關係。 首先,以意外險的保障範圍來說,由於意外保險保費低廉,保障範圍自然較一般壽險為少,僅限於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若引起保險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並非意外,例如是因為突發疾病而起,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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